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院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成立院级纪律监察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督导、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监管本单位复试过程,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3.按照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选拔小组。调剂复试选拔小组在我院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考核工作。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准。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对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复试综合考核。
学院联系服务复试考生的方式为QQ群,QQ群号为587108821。
(二)复试时间
具体要求、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资格审核要求,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4.《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
查表》(附件3)
5.复试通知书
6.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7)
7.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证明材料(仅网报时申请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
此外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正式发表过的文章、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本科毕业论文概要等其它能代表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PDF版),电子版材料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546532840@qq.com。请考生于复试前一天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医学大楼教学办公室(1214)。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学院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可按本单位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复试要求
根据学院招生规模,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开展招生复试工作。
1.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复试内容要涵盖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3.复试工作在院级纪律监察组监督下完成;
4.严格执行“三随机”工作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使用抽题形式作答的,学院准备题目,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进行回答,已经使用过的试题不再重复抽取。
5.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独立评分。复试成绩须现场进行统分,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及计分员签字确认,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留存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全场面监控。认真做好每位考生的复试记录,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鉴。
7.复试考场规则详参《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8。
(五)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察。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总计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七)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实行录像回溯制度,对于关键环节以及考生提出异议的问题重点进行抽查和检查。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九)诚信复试要求
考生考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复试费用缴纳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考生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试费缴纳。
(十一)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相关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十二)录取
1.录取原则
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十三)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下达的加分数据为准,时间截至报考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
2.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其他政策和工作安排以《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十四)郑重声明
我校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云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grs.ynu.edu.cn/)以及“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
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虚假宣传,尤其是“调剂包录”“包过包录”的承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且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我校对考生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概不予负责;同时,对于冒用以云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一切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欢迎社会监督。
四、复试咨询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复试咨询
部门:云南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03463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医学院
邮编:650500
(二)申诉渠道
医学院党委纪检:0871-65034112
校纪检监察:0871-65320857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033837
电子信箱:yuyzb@ynu.edu.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五、本细则由云南大学医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医学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