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云南大学医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云南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云南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集体研究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分配推免名额,审核拟推免名单。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推免具体工作。
医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李 和 李娅佳
副组长:李宏亮 李 晖
成 员:董毅龙 赵 淞 郑玉燕 王 莹 赵若辰 张尊月 吴杰芳
(二)成立学院推免工作申诉小组,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全程监督学院推免工作。
组 长:卫 纯
成 员:刘文静 杨文秀
二、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云南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文件,我院获推荐名额10名。结合我院办学实际,10个推荐名额全部用于2022级临床医学专业。
三、推荐条件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系本院通过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的记录; 思想品德考核优良,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五)学生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前四学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3.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六)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大类(学科) 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必须全部合格,且通识教育必修课中的思政类课程、大类(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七)达到上述条件者,以学生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推荐;若出现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相同的情况,按照前四学年平均学习绩点(GPA)高低进行排序;依然同分的情况下,按照前四学年所有学科基础课与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分高低进行排序。以上方法仍不能分出排序高低的情况下,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并进行说明。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依据《云南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出医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于2026年9月8日12:00前将细则上报学校进行审核。
(二)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免实施细则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照推免实施细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拟推免名单、拟推免学生成绩单、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声明等材料于2026年9月10日前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
(三)学院拟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在教务处(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更换或撤回,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一律无效。
(四)公示无异议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2026年10月18日前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2026年10月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026年9月19日,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推免资格一旦获得不得放弃,否则将计入不诚信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得以报考本校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 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选择。学校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校,获得本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
(二)切实公开推免信息。经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学院推免实施细则、 学院专业推免名额等信息,须在教务处(本科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公布。拟推免名单须在教务处(本科生院)网站、学院网站以及教务处(本科生院)和学院明显位置公示。
(三)严格实施回避制度。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主动向学院报备,学院在综合考核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备且影响推免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严格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测算。学院严格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考查。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突出考查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学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全过程评价。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 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云大党字〔2019〕40 号)文件精神,学生在2021年3月(含)以前参军入伍服兵役的,统一在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5分;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统一在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8分;2021年3月以后参军入伍服兵役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应给予推荐资格。
2.学生到教育部新职业网“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所列的国际组织实习,实习1—3个月(含)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0.2分;实习3个月以上到6个月(含)并有证明材料的, 统一在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0.5分;实习6个月以上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1分。
(五)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学院对外公布咨询、申诉电话,并负责解答、处理学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如有疑问、申诉等情况,可先向学院推免工作申诉小组反映。
(六)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学院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严格遵守规定, 不得出现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此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此规定不一致的,以此实施细则为准;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学院推免咨询电话:0871-65034636
学院监督申诉电话:0871-65320857
云南大学医学院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