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云南大学医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云南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云南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
组 长:李 和 李娅佳
副组长:李宏亮 李 晖
成 员:董毅龙 赵 淞 郑玉燕 胡艳芳 王 莹 赵若辰 桑舒平 吴杰芳
(二)成立学院推免工作申诉小组,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全程监督学院推免工作。
组长:卫 纯
成员:刘文静 杨文秀
二、推荐条件
1. 推免生必须是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4. 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5. 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课、大类(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必须全部合格,且通识必修课中的思政类课程、大类(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6. 达到上述条件者,以学生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推荐。若出现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相同的情况,按照前四学年平均学习绩点(GPA)高低进行排序。依然同分的情况下,按照前四学年所有学科基础课与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分高低进行排序。以上方法依然不能分出排序高低的情况下,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并进行说明。
7. 根据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文件获得推免资格但自愿放弃的需填写《云南大学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申明》以示放弃,该专业的推免顺序递延。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云南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文件,我院获推荐名额4名,全部用于2021级临床医学专业。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依据《云南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出医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将细则上报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二)2025年9月11日12:00前,学院按照《云南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本细则有关要求,结合学生申报材料或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等情况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
(三)学院拟推荐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2025年9月18日前,学院将通过公示的名单正式上报学校。
(四)学院通知公示无异议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2025年10月20日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除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外,推免资格一经获得不得放弃,否则将计入不诚信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测算
学院严格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 步做好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云大党字〔2019〕40 号)文件精神,学生在2021年3月(含)以前参军入伍服兵役的, 统一在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5分,2021年3月以后参军入伍服兵役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统一在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8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应给予推荐资格。
2.学生到教育部新职业网“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 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所列的国际组织实习,实习1-3个月(含)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0.2分;实习3个月以上到6个月(含)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0.5分;实习6个月以上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四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1分。
(二)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以报考本校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学校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校,获得本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
(三)切实公开推免信息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推免名额等信息提前在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拟推免名单在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实施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加推免招生的,应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学院严格按照推免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推免工作。推免工作中不得出现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等行为,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获奖虚报或窃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它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通报接收单位依规处理。
六、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或上级规定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871-65034636
申诉电话:0871-65320857
云南大学医学院
2025年9月9日